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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可以双方都报销生育津贴吗

有家健康网 2025-04-24阅读量:2880

​事业单位职工生育津贴的报销遵循“单方享受”原则,即夫妻双方均为事业单位职工的,生育津贴仅由女方单位发放,男方不重复享受;若女方无生育保险,男方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补贴,但双方不得同时报销生育津贴。​

  1. ​财政供养人员的特殊规定​
    事业单位属于财政拨款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单位照发,不额外发放生育津贴。若女方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差额部分由医保基金补足;男方作为事业单位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仅女方单方报销。

  2. ​男职工配偶未参保的例外情况​
    若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如无业或灵活就业),且男方事业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部分地区要求12个月),男方可申请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通常为顺产1200元、难产2000元,但补贴金额远低于女方津贴,且双方仍不可重复报销。

  3. ​津贴与工资的冲突规则​
    事业单位职工产假期间领取的工资视为生育津贴的替代,因此财政拨款单位不存在“双方报销”。审计案例显示,重复领取工资和津贴属违规行为,需退回差额。

​总结​​:事业单位职工生育津贴以女方报销为主,男方仅限配偶未参保时申领补贴。具体政策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避免因重复申领引发资金追缴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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