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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育津贴2024年发放政策

有家健康网 2025-04-24阅读量:6304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生育津贴政策,主要规定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1. 计发基数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若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则以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2. 假期天数

    • 正常产假 :90天(含产前检查15天)

    • 难产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等增加15天

    • 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 流产

      • 不足4个月:15天

      • 满4个月:42天

    • 其他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晚育假增加30天

二、津贴发放条件

  1. 参保要求

    • 职工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及以上

    • 符合国家及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

  2. 申领时效

    需在生育或手术次月1日起1年内申请

三、津贴与工资关系

  • 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假期天数

  • 与原工资对比

    • 若津贴高于原工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 若津贴低于原工资,职工可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四、其他待遇

  1. 生育医疗费用

    • 通过生育保险基金按定额标准报销,超过1万元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 异地分娩按实际报销标准执行

  2. 一次性补贴

    • 顺产:2400元

    • 难产/多胞胎:4000元

    • 流产:400元

    • 男职工配偶未参保:上述补贴按50%享受

  3. 其他补贴

    • 生育营养补贴 :90天以上产假可享300元

    • 围产保健补贴 :700元

五、注意事项

  •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合并计算,单位不得克扣

  • 所有待遇均从生育人员休完产假次月1日起发放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法律法规及新疆自治区地方规定,确保职工生育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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