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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最新

有家健康网 2025-04-24阅读量:8442

湖南省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最新政策明确: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产假天数计算,顺产可享158天津贴(含60天奖励产假),难产或多胞胎另有增加。津贴与工资不可重复领取,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

  1. 计发基数与公式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例如月均工资9500元,顺产津贴约49967元(9500÷30×158)。基数低于本人工资时按本人工资计算。

  2. 产假天数细则

    • 顺产:158天(含60天奖励产假)
    • 难产:+15天
    • 多胞胎:每胎+15天
    • 流产:按怀孕时长享15-75天不等。
  3. 申领条件与时效
    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补缴限3个月内),分娩后1年内申领,逾期由单位承担。男职工配偶未参保的可申领一次性补助。

  4. 发放规则
    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拨付至单位,与产假工资不重复发放。单位需在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转为发放津贴。

湖南省通过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女职工权益,建议符合条件的职工及时申领,避免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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