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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有家健康网 2025-04-25阅读量:6748
关于广西百色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基本条件
参保要求
职工需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部分地区可能要求6个月);
职工本人或配偶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生育或手术状态
在职职工生育、流产、引产、放环、取环、复通等符合规定的情形;
福利享受以生育或手术当月开始计算,连续缴费满12个月。
二、特殊情形说明
缴费不足12个月的情况
若生育时缴费未满12个月,但连续缴费满9个月,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
灵活就业人员连续参保满270天,仅享受医疗费用补贴,不享受津贴。
机关事业单位的特殊规定
- 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的女职工(含在编人员及财政聘用人员)不参与生育保险,产假工资由单位直接支付。
三、其他注意事项
申领时间
- 需在生育或手术之日起180日内申请,超过期限可能影响待遇。
津贴计算标准
- 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实际产假天数计算(例如:98天产假×0.8%缴费比例)。
与其他补贴的衔接
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同时申领营养补贴(300元)和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可申领一次性生育补贴(如顺产2400元、流产400元等)。
以上条件综合了广西百色市最新政策及生育保险的通用规定,具体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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