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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25年门诊报销新规定

有家健康网 2025-03-20阅读量:8635

存在多项报销政策

河南2025年门诊报销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普通门诊待遇
  •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发生的检查、药品、服务等诊疗费用,按规定进行门诊结算报销。

  • 在定点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就诊的,医保目录内的医药门诊费用报销比例达60%,县级报销比例不低于50%,市级及以上报销比例不低于40%,每年可报销300元左右。

  1. 门诊慢性病待遇
  • 对于部分需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或治疗项目),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范围(比如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强直性脊柱炎等,全省要求不低于15种,具体病种和鉴定标准由各省辖市根据实际确定)。

  • 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不低于65%,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1. “两病报销” (高血压、糖尿病):
  • 报销比例不低于60%,不设起付线。
  1. 重大疾病(癌症、罕见病)
  • 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80%。
  1. 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
  • 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市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8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350元。
  1. 单次医保基金报销限额
  • 在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每次每人医保基金报销限额为50元,在定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基金报销不设单次限额,但每人年度报销封顶线为350元/人。

这些新规定旨在提高参保居民的门诊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费用负担,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使用。建议参保居民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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