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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住院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3-10阅读量:5981
济宁市的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 职工医保 :
起付标准 :从第二次住院起,每次降低150元;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设置起付标准。
支付比例 :
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饮片、中医诊疗技术和经批准的治疗性中药制剂发生的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高10%,最高为95%。
恶性肿瘤患者住院治疗的,每年只收取一次起付标准;精神疾病患者住院治疗的,取消起付标准。
在中医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支付比例提高5%,最高为95%。
住院使用纯中医疗法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降低100元,支付比例为90%。
最高支付限额 :
职工医保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超出职工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一个自然年度内支付限额为50万元,支付比例为90%。
- 居民医保 :
起付标准 :从第二次住院起,每次降低150元;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设置起付标准。
支付比例 :
成年居民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55%。
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成年居民支付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
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以下(含一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药物费用,支付比例提高10%。
住院使用纯中医疗法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90%。
最高支付限额 :
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
这些规定旨在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并鼓励使用中医药和中医治疗方法。建议参保人员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以降低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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