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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村医保报销百分之几
有家健康网 2025-04-30阅读量:3052
海南省农村医保报销政策明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因医疗机构级别而异: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5%。
报销范围
- 普通门诊: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7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5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30%。
- 慢性特殊疾病门诊:部分疾病如精神病、结核病等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按医疗机构级别确定。
- 住院医疗: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线分别为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300元、三级350元,年度内累计计算。
特殊人群政策
- 贫困人口: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特殊人群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可提高。
- 老年人及未成年人:60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00元,60周岁以下为500元。
报销流程
- 参保登记:首次参保需完成登记。
- 费用结算: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未结算的需提交相关材料至医保部门报销。
- 等待期:新参保人员缴费满6个月后可享受全额报销。
注意事项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 中断参保:参保中断后,结转金额不再有效,需重新参保并满足等待期。
通过了解以上政策,海南省农村居民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合理规划医疗费用支出,确保医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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