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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社保基数8700扣税多少
有家健康网 2025-04-30阅读量:8474
广东江门社保基数8700元扣税多少?
若8700元为扣除社保、公积金后的收入,按当前个税政策计算,应纳税额约为485元。具体计算方式为:应纳税所得额(8700-5000=3700元),适用10%税率,速算扣除数210元,即3700×10%-210=160元。但若8700元为税前收入,需先扣除社保和公积金再计算个税,实际税额可能更低。
分点解析:
个税起征点与计算
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月,应纳税所得额=收入-起征点-社保公积金等专项扣除。若8700元为税后收入,直接减去5000元后按税率表计算;若为税前收入,需先扣除社保(如江门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等)再计税。社保缴费影响
江门社保缴费比例约为10.5%(以单位+个人合计为例),假设8700元为缴费基数,个人需缴纳约913.5元(8700×10.5%),剩余7786.5元再扣除5000元起征点后计税,税额仅为(7786.5-5000)×3%=83.6元。实际案例对比
- 税后8700元:税额160元(3700×10%-210)。
- 税前8700元:扣除社保后税额可能不足百元,具体取决于实际缴费比例。
总结
广东江门社保基数8700元的扣税金额因收入性质(税前/税后)和社保缴费差异而不同,税后收入计算较简单,税前需优先扣除社保。建议通过个税APP或单位财务核实专项扣除,获取精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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