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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社保基数9500是什么标准
有家健康网 2025-04-30阅读量:2854
广东江门社保基数9500元的标准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个体工商户,作为其个人申报工资收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
1. 适用范围
-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
-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不雇佣员工,仅个人经营的企业主。
2. 政策依据
-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的缴费基数以个人申报的工资收入为准。
- 江门市2024年度职工医保政策明确,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与职工医保一致,因此9500元同样适用于生育保险缴费。
3. 缴费规则
- 缴费基数上下限:江门市2024年度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基数为4417元/月,最高为22086元/月,9500元在此范围内。
- 缴费比例: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7.5%,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的缴费比例与企业职工一致,为8.0%。
4. 调整时间与适用周期
- 该缴费基数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适用至2025年6月30日。
5. 注意事项
- 申报要求:个人申报的工资收入需真实,并符合江门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规定。
- 政策更新:建议定期关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医保局发布的最新政策通知,确保及时了解基数调整情况。
通过合理申报缴费基数,参保人员可确保自身权益,同时享受职工医保及生育保险的待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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