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指南

电话咨询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黄梅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条件

有家健康网 2025-03-24阅读量:330

根据黄梅县户籍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办理前提条件

  1. 新生儿出生要求

    证明需在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

  2. 父母身份要求

    • 父母双方需为黄梅县户籍;

    • 若父母非同一户籍,需提供结婚证。

二、办理所需材料

  1. 必备材料

    •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 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 若新生儿未办理身份证,需提供户口簿原件;

    • 若孩子未随父母姓,需提供拟上户户口登记机关的确认文件;

    • 若新生儿父亲信息缺失,母亲需提供书面声明放弃父亲信息。

三、办理流程与注意事项

  1. 办理地点

    需前往黄梅县黄梅县公安局下辖的派出所窗口办理。

  2. 办理时间

    每周二、四上午8:30-12:00办理(节假日除外)。

  3. 其他要求

    • 办理前需确保父母已完成人脸识别和身份证信息登记;

    • 若选择线上办理(如皖事通APP),需满足安徽省户籍、父母同民族、已领结婚证等条件。

四、办理时效与证明用途

  • 时效性 :首次签发需在出生后1个月内办理,过期需补发。

  • 用途 :是户籍登记、医保、出国留学等法定手续的必备证明。

以上信息综合自黄梅县政务公开及相关部门指南,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当地派出所确认最新政策。

联系我们

  •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

有家健康网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
胃部疾病
健康资讯浅表性胃炎慢性胃炎糜烂性胃炎萎缩性胃炎反流性胃炎胃溃疡胃窦炎胃下垂食管炎
肠道疾病
结肠炎十二指肠炎直肠炎慢性肠炎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肠炎肠息肉胃肠功能紊乱
胃肠症状
口臭恶心呕吐便秘腹泻打嗝胃痛胃胀胃酸胃寒烧心胃出血消化不良
就医指南
来院路线
在线咨询
预约挂号
网站地图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22149号

本站内容仅供咨询参考,不代替您的医生或其他医务人员的建议,更不宜作为自行诊断或治疗依据,如果您对自己健康方面的问题有疑问,请及时到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