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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保统筹支付标准
有家健康网 2025-05-06阅读量:1977
上海市医保统筹支付标准于2024年7月1日起进行了调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61万元提高到63万元,进一步提升了医疗保障水平。
一、医保统筹支付限额的提升
2024医保年度,上海市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61万元提升至63万元。这一调整旨在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特别是对于高额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进行了优化。
二、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保持不变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仍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则保持为74岁以下1680元,75岁以上1890元,与2023医保年度一致。
三、门急诊与住院报销标准
- 门急诊自负段标准: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仍按2023年度标准执行,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分别为80%、75%和70%。
- 住院(含急观)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住院和急诊观察室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保持不变,继续执行定额标准。
四、覆盖范围与适用人群
上海市医保统筹支付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职工。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及其他参保人员均适用。
总结
上海市医保统筹支付标准的调整体现了政策对提升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视。参保人员可享受更高的支付限额和稳定的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同时门急诊和住院的报销政策保持稳定,确保了医保的普惠性和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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