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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
有家健康网 2025-05-06阅读量:2669
武汉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于2023年2月1日正式实施,覆盖普通门诊和急诊费用,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按规定报销,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分别为一级及以下90%、二级75%、三级65%,并新增门诊慢特病病种,从28类32种扩大到37类70种。
一、报销范围
- 普通门诊和急诊费用:参保职工在武汉市公布的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就医,符合医保目录范围的费用均可报销。
- 检查、检验、治疗费用:包括CT、彩超、核磁共振等检查项目,血常规、血糖等检验项目,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门诊用药。
- 门诊慢特病费用:新增病种包括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进一步扩大报销范围。
二、报销比例
- 医疗机构级别: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二级为75%,三级为65%。
- 药店购药:凭处方在定点药店购药也可享受医保报销。
三、政策亮点
- 报销范围扩大: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改变了以往“普通门诊费用不能报销”的现状。
- 家庭共济机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支付配偶、父母、子女的医疗费用。
- 慢特病保障增强:新增门诊慢特病种类,减轻患者医疗负担。
四、实施时间
该政策自2023年2月1日起执行,覆盖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群。
总结
武汉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的实施,不仅提升了医保基金的利用效率,还为参保职工提供了更全面的医疗保障。若需进一步了解政策细节,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访问相关政策解读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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