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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政策
有家健康网 2025-03-11阅读量:8635
江西省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政策主要涉及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等方面,以下是详细说明:
1. 起付线
- 一级医疗机构:2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500元
- 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 特殊情况:
- 精神病住院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
- 恶性肿瘤放化疗的住院医疗费用,从第二次住院起不设起付线。
2. 报销比例
- 一级医疗机构:95%
- 二级医疗机构:90%
- 三级医疗机构:85%
- 精神病住院:90%。
3. 年度支付限额
- 江西省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年。
4. 政策背景与适用范围
- 上述政策适用于江西省范围内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包括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等。
-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包括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可按比例报销。
5. 政策执行时间
- 上述政策为江西省职工医保的现行规定,具体执行时间以政策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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