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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医保退休政策
有家健康网 2025-05-07阅读量:941
沧州市医保退休政策规定,职工医保不能单独退休,需与养老保险同步办理,且须满足年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最低15年)及医保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本地实际缴费不少于10年)三大条件;若未达缴费年限可一次性补缴后享受退休医保待遇,否则继续以在职身份参保。
沧州医保退休的核心要求是养老保险与医保的联合捆绑,参保人需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的基础上,同步完成医保累积年限认定。若医保缴费不足,可选择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补缴费用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后可享受普通门诊报销70%(年度限额5000元)、住院按等级分别报销65%-90%(年度最高15万元)及大病保险二次补偿(起付线1.5万元,年度限额50万元)。需注意,本地实际缴费不足10年可能导致额外限制,建议提前向社保部门核实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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