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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职工医保家人共用

有家健康网 2025-05-07阅读量:7913

​云南省职工医保已实现家人共用,​​个人账户余额可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定点医院或药店的个人自付费用,还能代缴居民医保费用。

绑定后可使用家人医保账户余额支付就医或购药的个人自付部分,覆盖门诊、住院、药店购药等多场景。线上通过“云南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完成绑定,需填写被绑定人信息并签署承诺书;线下可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绑定关系生效后,在支付环节选择“医保账户支付”即可自动扣除共济账户余额。需注意,此功能仅限云南省内参保的职工和居民使用,且被绑定人需正常参保。被绑定人就医仍需遵循医保报销政策,仅共济账户余额支持代付,不共享医保报销额度。若需代缴居民医保费用,需在绑定关系基础上,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选择“医保账户支付”完成缴费。云南此举与全国23省扩大共济范围至“近亲属”政策接轨,既盘活职工医保沉淀资金,又缓解家庭医疗负担。操作前建议确认被绑定人身份及参保状态,确保流程合规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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