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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二类门诊特定病种
有家健康网 2025-05-07阅读量:7008
广州市二类门诊特定病种是医保针对31种慢性病、重特大疾病设立的专项保障政策,涵盖精神类疾病(如精神分裂症)、传染性疾病(如慢性乙肝)、器官移植术后治疗等,提供每月400-7100元不等的医保支付限额,部分病种可享互联网医院复诊续方及药品配送服务。
覆盖范围与病种特点
二类门诊特定病种包含分裂情感性障碍、慢性乙型肝炎、艾滋病、恶性肿瘤镇痛治疗等31种疾病,重点关注长期治疗需求和高费用病种。精神类疾病(如双相情感障碍)和传染性疾病(如肺结核)多设为长期或2年有效期,而重型β地中海贫血等则提供高额月度支付限额(如6000元/月)。医保待遇与便捷服务
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的支付标准不同,例如精神分裂症职工医保限额500元/月,居民医保400元/月。部分病种(如恶性肿瘤化学治疗)无支付上限。符合条件的患者可通过广东省人民医院5G互联网医院复诊续方,享受药品配送到家服务,简化报销流程。申请与有效期管理
参保人需经指定医疗机构确诊并审核,有效期根据病种从6个月至长期不等。例如慢性丙型肝炎审批有效期为6个月,而家庭病床仅限90天。急诊留院观察等少数病种不受选点限制,但非选定医院就医费用不予报销。
该政策通过专项保障减轻患者负担,结合线上线下服务优化就医体验,需注意及时更新审批有效期并选择定点机构以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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