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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生育险报销政策

有家健康网 2025-05-07阅读量:2065

宿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政策如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

一、报销条件

  1. 参保要求

    • 女职工需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含等待期6个月),且待遇状态为“正常”。

    • 男职工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社保时,可申领生育医疗费。

  2. 生育或手术类型

    • 分娩(顺产/人工分娩/剖宫产/多胞胎)。

    • 计划生育手术(如结扎术、引产术等)。

二、报销材料

  1. 基础材料

    • 身份证明(身份证/社保卡)。

    • 医疗机构开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及发票。

  2. 其他材料

    • 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证明(用于计算津贴)。

    • 女职工生育(流产)前12个月的缴费记录。

三、报销标准

  1. 生育医疗费用

    • 自然分娩:2000元。 - 人工分娩:2500元。 - 剖宫产:3000元。 - 因母婴原因住院终止妊娠:800元。 - 计划生育手术费:结扎术300元/次,其他手术2000元/次(最高2000元)。
  2. 生育津贴

    • 计算方式:生育当月起单位月均工资÷30×产假天数(顺产3个月、难产/剖宫产3.5个月等)。 - 若津贴低于工资标准,差额由企业补足。

四、报销流程

  1. 申请时间

    • 分娩/手术次月起15日内办理,时效12个月。
  2. 办理地点

    • 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提交材料。
  3. 审核与支付

    • 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生育医疗费直接结算,津贴通过银行转账发放。

五、注意事项

  • 非定点医院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可按核定标准报销。- 生育津贴计算基数为参保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与单位实际工资可能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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