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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门诊报销政策
有家健康网 2025-05-07阅读量:8798
保定市门诊报销政策覆盖城乡居民和职工,提供普通门诊、特殊疾病及“两病”专项保障,报销比例最高达90%,且实现京津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50%(年度限额100元),职工门诊2024年起报销比例提升至60%-70%(年度限额2500-3000元),特殊疾病按病种分类享受高额补贴。
城乡居民门诊统筹
参保居民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费用超过50元起付线后报销50%,年度限额100元。原家庭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已纳入71家定点机构结算范围。门诊特殊疾病保障
涵盖39种慢性病和4种大病,慢性病年度限额单病种1500元(最高3000元),大病按住院标准报销。职工起付线500元,慢性病报销80%,大病报销90%,需按月申请鉴定。高血压糖尿病“两病”专项
认定患者购药无起付线,报销50%,高血压年度限额225元,糖尿病375元。用药目录纳入集采,平均降价69.39%,可在二级以下公立机构或村卫生室直接结算。职工医保优化升级
2024年起在职职工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60%(退休70%),年度支付限额增至2500-3000元。起付线100元仅首次支付,后续就诊直接按比例结算。
提示:政策细节可能调整,建议通过“保定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定点医院查询实时信息,确保充分享受待遇。跨省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特殊病种需提交完整病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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