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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职工慢性病医保报销政策2024年新规定
有家健康网 2025-05-07阅读量:1950
2024年弥勒市职工慢性病医保报销新规明确:23种慢性病年度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达90%,单病种限额2000元,每增一个病种增加500元,年度最高支付3000元。新规简化报销流程,取消按季扣减起付线,与住院待遇分开计算,切实减轻患者长期用药负担。
覆盖病种与报销标准
纳入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23种常见慢性病,累计超过400元起付线后即可报销90%。单一病种年报销限额2000元,患多种慢性病者每增加一个病种限额提升500元,年度封顶3000元。重性精神病、尿毒症等特殊病种按住院政策执行,不设起付线且报销比例更高。就医与结算流程优化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需持医保卡及慢性病认定材料直接结算。门诊慢性病费用与住院起付线分别累计,年度内无需重复计算。跨省就医患者可享受10种慢特病病种直接结算,需提前备案并携带相关病历证明。待遇衔接与补充保障
超过慢性病年度限额的费用,可按普通门诊政策继续报销。同时参与职工大额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年度累计医疗费用超过6万元后,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补充报销,赔付比例达90%。重大疾病患者还可通过“三重保障”实现综合报销比例不低于90%。
提示:新规实施后,建议参保职工及时更新慢性病备案信息,保留完整就医票据,并关注红河州医保局官网获取最新药品目录。异地居住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确保待遇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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