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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关于生育津贴发放文件的通知

有家健康网 2025-05-07阅读量:8037

新疆生育津贴发放政策明确规定了领取条件、计算标准及发放流程,覆盖城乡户籍差异,按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计算日津贴,基础产假158天(含新疆额外60天),难产或多胞胎可延长,医疗费用可同步报销。

  1. 领取条件
    需满足户籍(农村3000元/城市5000元)、连续参保满10个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要求,夫妻双方需年满18周岁且婚姻关系存续满两年。

  2. 津贴标准与计算
    以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为基数,按日津贴(月均工资÷30)乘以产假天数发放。例如:月均工资9000元,顺产可领47400元(158天×300元/天),难产或多胞胎每增加1胎追加15天津贴。

  3. 发放流程
    产假结束后次月一次性拨付至单位账户,需提交出生证明、出院结算单等材料,审核周期约2个月。未参保职工由单位支付产假工资,医疗费用可通过医保报销。

  4. 其他福利
    包含产检费、接生费等医疗报销,流产根据孕周享受15-42天津贴。需提前完成生育登记,确保符合政策框架。

新疆生育津贴政策兼顾经济支持与医疗保障,家庭需提前了解细则并备齐材料,以高效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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