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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陪护假吗
有家健康网 2025-03-26阅读量:3675
辽宁省有陪护假相关规定。《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的,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照料陪护,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照料假。照料假期间,可以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辽宁省男职工在符合《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情况下,享有 20 天的护理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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