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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引产可以领生育津贴吗
有家健康网 2025-05-08阅读量:1563
福州引产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含引产当月)。
政策合规 :引产需符合国家和福州市计划生育政策,需持有生育服务登记证明或相关证件。 二、津贴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计发。引产产假天数根据难产或多胞胎情况增加15天。
三、办理流程
住院结算 :在福州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引产时,直接刷卡结算生育医疗费,无需额外申领。
津贴申领 :非住院引产(如术后6个月内)需持医疗证明、生育服务证件等材料至医保中心申请。
四、注意事项
机关、财政核拨单位参保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
连续缴费中断超过3个月需补缴,补缴后3个月内可按全额申领。
法律依据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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