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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生育津贴报销时间限制
有家健康网 2025-05-08阅读量:3024
重庆生育津贴报销时间限制如下:
一、报销时限要求
申请时间
生育或终止妊娠后需在 90日内 办理报销手续,逾期无法补办。
用人单位支付时限
用人单位在收到生育津贴申请后, 30日内 需完成审核并支付。
二、关键依据
法律依据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及《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九条,明确生育津贴需在生育后90日内申请,且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缴费。
特殊情况处理 :若用人单位欠缴费用,欠费期间生育津贴由单位支付,补缴后按原规定发放。
三、注意事项
报销需携带身份证、出生证明等材料,委托他人办理需额外提供委托书。
建议生育后及时与单位沟通,确保按时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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