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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城镇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有家健康网 2025-03-11阅读量:5794
海南省城镇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0周岁之前500元/年,60岁(含)之后700元/年
- 门诊慢性特殊疾病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
二级医疗机构:300元
三级医疗机构:350元
- 住院 :
年度起付标准: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医疗机构350元
报销比例: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9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5%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5%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 大病保险 :
年度起付标准:8000元
报销比例:
8000元(含)---24000元(不含):60%
24000元(含)---40000元(不含):65%
40000元(含)---56000元(不含):70%
56000元(含)---72000元(不含):75%
72000元(含)---88000元(不含):80%
88000元(含)---104000元(不含):85%
104000元以上(含):9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建议:
普通门诊 :建议选择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以降低起付标准,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
门诊慢性特殊疾病 :选择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保能够享受较高的报销比例。
住院 :根据病情选择合适的医院级别,一级医院报销比例最高,三级医院虽然报销比例较低,但设备和技术可能更先进。
大病保险 :确保符合大病保险的报销条件,以进一步减轻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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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