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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报销政策
有家健康网 2025-05-08阅读量:2592
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报销政策是基本医保的重要补充,最高补助可达50万元,起付标准800元,采用分段累进报销方式(30%-100%),且退休人员需连续参互才能享受待遇。该政策通过工会组织参保,遵循“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原则,有效减轻职工医疗负担。
政策核心要点
参互条件
- 必须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 在职职工参互比例不低于60%(10人以下单位需100%参互)
- 退休人员若中断参互则失去后续资格
报销标准
- 分段计算:自付费用超800元部分按梯度报销
• 800-1万元部分报30%
• 1-10万元部分报70%
• 10-20万元部分报100% - 年度限额:单次住院最高补助50万元
- 分段计算:自付费用超800元部分按梯度报销
办理材料
- 需提供住院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医保结算单
- 通过单位工会提交至医保经办机构审核
特别提示
• 全自费项目和超限价费用不纳入补助范围
• 补助金额与基本医保报销同步申领
• 政策咨询可拨打工会服务热线0871-68199999
该政策通过职工互助共济机制,显著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职工及时关注年度参互通知并留存完整就医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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