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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去北京看病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5-08阅读量:5249
山东参保人员在异地(如北京)就医时,报销比例主要依据“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的原则,结合山东医保政策,报销比例会因医院等级、医疗费用类型(门诊或住院)以及个人身份(在职或退休)有所不同。以下是具体说明:
1. 报销原则
- 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时,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按照就医地的标准执行,但报销比例、起付线等则按照参保地(山东)的政策执行。
2. 门诊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在社区卫生机构,报销比例为90%;在其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 退休人员:社区卫生机构报销比例为90%;其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3. 住院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
- 一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为80%。
- 二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为70%。
- 三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为60%。
- 退休人员:
- 一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为90%。
- 二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为80%。
- 三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为7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
4. 异地就医备案
- 异地就医前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小程序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备案类型分为“临时外出就医”和“长期异地居住”两种。
5. 未备案情况下的报销
- 未按规定备案的异地就医费用,报销比例会降低,例如个人需先自付30%,剩余部分再按政策报销。
总结
山东参保人员在异地(如北京)就医时,需注意备案手续和报销政策,确保享受合理的报销待遇。若需进一步了解,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使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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