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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备案最迟时间
有家健康网 2025-05-08阅读量:6637
生育保险备案最迟时间为怀孕后五个工作日,逾期可能影响待遇申领。关键点:备案需用人单位或职工主动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由基金或单位支付,且与产假工资不可重复领取。
- 时间限制:备案需在怀孕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部分城市放宽至3个月内(如异地生育需提前办理手续)。拖延可能导致无法享受医疗费用减免或津贴。
- 备案材料:包括诊断证明、结婚证、身份证等,异地生育需额外提供医院等级证明。材料不全需补正,否则审核不通过。
- 报销流程:备案后持社保卡在定点医院结算费用,生育后1年内由单位申领津贴。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的需提供无业证明。
- 特殊情况:流产或终止妊娠需在手术前备案,转院需提前申请。逾期备案的待遇由单位支付,基金不予补发。
提示:尽早备案避免纠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细则。生育津贴与工资差额由单位补足,注意保留医疗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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