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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医保报销药品清单
有家健康网 2025-05-08阅读量:8812
河北省医保报销药品清单
河北省医保报销药品清单主要依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每年更新),并结合河北省实际情况制定。目前,河北省执行的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
药品目录构成
- 常规药品:包括西药和中成药,2024年目录中的具体数量未提及,但2021年版目录中常规药品共2585种,西药1273种,中成药1312种。
- 协议期内谈判药品:这些药品通常为新上市的、价格较高的药品,通过谈判确定医保支付标准。2024年目录中的具体数量未提及,但2021年版目录中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共275种,西药213种,中成药62种。
- 中药饮片:2024年目录中的具体数量未提及,但2021年版目录中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药饮片共892种。
医保支付政策
- 甲类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比例支付,无需个人先行自付。
- 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比例支付。2024年目录中乙类药品(不含谈判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5%。谈判药品中,治疗肿瘤的西药,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20%,其余药品由各市确定,最高不得超过20%。
- 中药饮片:按照甲类管理,即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比例支付,无需个人先行自付。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区分甲、乙类。
药品落地执行
- “双通道”管理:将新增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即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两个渠道保证患者用药。
- 定点医疗机构配备: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目录内药品,确保患者用药。
- 定点药店报销:参保人可在定点药店购药报销,报销政策与在医疗机构内购药完全相同。
总结
河北省医保报销药品清单依据国家目录制定,并结合省情进行调整。通过“双通道”管理、定点医疗机构配备、定点药店报销等措施,确保患者能够用得起药、用得上药。随着国家目录的更新,河北省医保报销药品清单也将进行相应的调整,以更好地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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