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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医保在吉林省能报销么
有家健康网 2025-05-08阅读量:6660
是的,辽宁医保在吉林省就医可报销,但需提前完成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报销比例根据就医医院等级和备案类型存在差异,门诊报销需吉林省开通异地门诊直接结算服务。以下是具体说明:
备案流程决定报销比例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辽宁政务服务网提交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办理备案,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退休定居)享受与辽宁本地同等报销比例,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下降约10%-20%。急诊未备案患者可补办手续,但报销流程延长至30个工作日。住院与门诊报销差异
住院治疗:吉林省所有三级医院均已接入国家异地结算系统,持社保卡可直接结算,个人支付部分由医保基金自动扣除。
门诊费用:需选择吉林省内开通异地门诊直接结算的定点机构(如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未开通机构需患者垫付后回辽宁医保局提交发票、费用清单等材料。材料准备与时限要求
报销需提供:①盖医院公章的诊断证明书 ②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含药品、诊疗项目编码)③原始发票 ④社保卡复印件。住院费用需在出院后6个月内申请,门诊费用需在次年3月底前提交。
提示:建议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吉林省开通异地结算的医院,沈阳医保咨询热线024-96856可确认具体报销比例。肿瘤等特殊病种患者需额外提交病理报告,生育费用暂不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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