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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药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5-09阅读量:7365
7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就诊,报销比例为 70% ,全年最高报销限额为 15万元 。
城乡居民医保
门诊统筹 :报销比例通常为 60%-70% ,具体因地区政策差异较大。例如:
西安: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报销70%,乡镇卫生院报销60%;
亳州:普通门诊报销55%,起付线0元,年度限额200元;
铜陵:门诊慢特病报销60%,年度限额3000元。
特殊病种门诊 :如高血压、糖尿病用药可享50%报销比例,年度限额350元(单一病种)或500元(两病)。
二、其他相关报销政策
“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
被确诊高血压或糖尿病但未达慢性病认定标准的患者,购买指定药品可按50%比例报销,年度限额350元。
门诊慢特病报销
符合84种慢特病范围的患者,按普通慢性病60%、特殊慢性病参照住院政策(如65%)报销,年度限额分别为3000元和4500元。
住院报销
超过200元“门槛费”的住院费用可按85%比例报销,封顶线20-30万元。
三、注意事项
药品目录 :仅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可报销,甲类药100%报销,乙类药按比例报销;
定点医疗机构 :需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非定点机构无法享受报销。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参保类型和就医需求,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并提前确认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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