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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生育津贴常见问题
有家健康网 2025-05-09阅读量:9268
赤峰生育津贴常见问题及解答如下:
一、生育津贴领取时间
生育津贴于职工产(休)假期满次月支付,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若不足10个月但假期已满,次月也可领取。
二、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基础标准 :顺产/早产(7个月以上)3个月,难产/剖宫产/多胞胎每增加1个月。
工资基数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与产假工资可同时享受但不可叠加。
三、申领材料与流程
材料 :身份证、社保卡、病历资料(自备)。
流程 :线上或单位代办,无需缴费,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与产假工资的关系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可同时领取,但两者来源不同,不会叠加发放。若津贴高于原工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五、灵活就业人员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需连续参保满3个月,生育津贴按当地规定执行,具体由赤峰市人社局制定。
六、注意事项
费用承担 :超出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需个人负担。
失业期间生育 :失业且符合生育条件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需在医保定点机构直接结算或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自赤峰市2019-2024年生育保险政策文件及权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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