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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孕妇医疗费用报销
有家健康网 2025-05-09阅读量:3264
2025年沈阳孕妇医疗费用报销政策迎来重大调整:住院分娩全面取消起付标准,产前检查报销比例提升至60%,职工与居民医保待遇同步优化。
住院分娩零起付
从2025年1月1日起,沈阳参保孕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含满28周及以上引产或死胎)时,不再支付任何起付费用(原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600元等),直接按医院等级对应的医保比例报销。职工和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均计入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并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产前检查待遇升级
居民医保参保孕妇的产前检查补贴由定额300元改为按60%比例报销,孕期内最高可报销1500元。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还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自费部分,灵活就业人员与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同样享受对应待遇。连续缴费与转移接续
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方可申领生育津贴,但缴费中断不超过3个月的可连续计算时间。沈阳市内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缴费记录无缝衔接,保障待遇连续性。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
新增“取卵术”等8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职工医保报销60%、居民医保报销50%,均不设起付标准,最多享受2次报销。
提示:建议孕产妇优先选择二级及以下定点医院分娩,可实现医疗费用“零自付”,同时及时办理医保备案以简化报销流程。政策细节可通过沈阳市医保局官网或12345热线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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