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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医保报销标准
有家健康网 2025-03-27阅读量:5801
株洲市医保报销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治疗项目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标准
普通门诊
报销比例:7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20元(2025年最新标准)
起付标准:无
特殊疾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报销比例70%,药品支付限额分别为360元和600元。
慢性特殊疾病门诊
报销比例:70%
起付标准:无
药品支付限额:高血压360元/年,糖尿病600元/年,可叠加享受门诊用药保障。
二、住院报销标准
起付标准
一级医疗机构:900元(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
二级医疗机构:700元(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
三级医疗机构:500元(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
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
职工医保:一级500元、二级400元、三级300元。
报销比例
基本医保:
一级:82%
二级:80%
三级:75%
基层医疗机构:90%
大病保险:
0-3万元:60%
3-8万元:65%
8-15万元:75%
15万元以上:85%
起付标准年度累计不超过3000元(职工医保)。
三、其他注意事项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居民医保:15万元
职工医保:15万元
大病保险:40万元
合计:55万元。
特殊群体
- 低保/特困人员:门诊起付标准8000元,大病保险比例90%;学生儿童门诊起付标准更低。
异地就医
- 市外就医: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75%;长期居住人员执行参保地标准。
以上标准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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