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指南

电话咨询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拿了生育津贴还能拿工资吗

有家健康网 2025-05-09阅读量:1724

​生育津贴和工资不能同时领取​​,二者本质上是同一性质的补偿,生育津贴即产假期间的工资替代。​​关键点​​在于:若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津贴由社保基金按单位平均工资支付;若未参保,则由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特殊情况下(如提前返岗工作),可协商额外劳动报酬,但需与津贴区分。

生育津贴是国家生育保险待遇的核心部分,旨在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其计算标准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由社保基金或用人单位发放。若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前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反之,高于则无需退还。这一机制体现了对女职工权益的双重保障——既避免因生育降低收入,又防止用人单位重复支付成本。

部分地区允许女职工在产假期间自愿提供劳动,此时可协商获得额外工资,但需明确区分劳动报酬与生育津贴的界限。用人单位不得以发放工资为由克扣或替代法定生育津贴,否则构成违法。若遇到纠纷,女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要求单位依法补足待遇差额。

生育津贴与工资是“就高不就低”的替代关系,而非叠加福利。建议女职工提前了解当地政策,与单位明确待遇标准,确保合法权益不受损。若单位拒不补足差额或拖欠津贴,应及时向人社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帮助。

联系我们

  •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

有家健康网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
胃部疾病
健康资讯诊疗百科慢性胃炎糜烂性胃炎萎缩性胃炎反流性胃炎胃溃疡胃窦炎胃下垂食管炎
肠道疾病
结肠炎十二指肠炎直肠炎慢性肠炎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肠炎肠息肉胃肠功能紊乱
胃肠症状
口臭恶心呕吐便秘腹泻打嗝胃痛胃胀胃酸胃寒烧心胃出血消化不良
就医指南
来院路线
在线咨询
预约挂号
网站地图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22149号

本站内容仅供咨询参考,不代替您的医生或其他医务人员的建议,更不宜作为自行诊断或治疗依据,如果您对自己健康方面的问题有疑问,请及时到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