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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文件
有家健康网 2025-05-09阅读量:3943
根据贵州省最新政策,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如下:
一、核心标准
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若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高于职工本人工资300%,则按300%计算。
申领条件
参保单位连续缴费满6个月(含生育或流产手术前);
生育行为符合国家和贵州省计划生育政策。
二、特殊情形处理
单位类型差异
事业单位 :由单位发放本人工资,低于津贴部分由医保基金补齐;
企业/自收自支单位 :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津贴,低于工资部分由单位补齐。
多胞胎及特殊家庭
多胞胎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一次性补贴(如三孩8000元);
生育残疾或多胞胎家庭,每月额外补贴500元。
三、其他相关补贴
育儿补贴
0-1岁:每月700元;1-2岁:每月500元;2-3岁:每月300元,每季度发放;
学前教育补贴:二孩及以上家庭每学年1000元,三孩及以上每年1300元。
产检与分娩补贴
产检:怀孕12周后办理,金额约2000元;
分娩:顺产4000-5000元,剖腹产6000元。
四、注意事项
生育津贴需在生育或流产后6个月内申请;
具体金额因地区财政状况浮动,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自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及权威媒体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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