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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市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有家健康网 2025-03-12阅读量:757
在邢台市,领取生育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和标准:
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需按规定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且职工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
生育津贴的计算基数为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 。
正常生育的,享受98天生育津贴。
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顺产的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若为难产,产假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时,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再多15天 。
符合国家和河北省、邢台市的计划生育政策 。
申领生育津贴时,用人单位需为女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且生育要符合国家和邢台市的计划生育政策 。
生育津贴先发放至用人单位账户,再由单位转付给职工 。
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在生育时,可领取一次性生育营养补助 。顺产的补助标准为邢台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难产、剖宫产或多胞胎生育的,补助标准为邢台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
孕期的产前检查费用报销 ,具体范围和流程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建议:
确保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并确认职工的生育行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在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及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至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
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领材料,如《邢台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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