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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大病补助申请条件
有家健康网 2025-03-28阅读量:9409
江西大病补助申请条件
基本参保及户籍条件
- 申请人需参加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且具有江西本地户口。
救助对象范围条件
- 贫困群体类: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政府供养的孤儿和残疾儿童、家庭收入低于生活标准下限的家庭成员、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等。这些群体本身经济状况较差,在面临大病时经济压力巨大,符合大病补助申请条件。
- 特殊人员类: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 60 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总工会核定的相关人员等也在申请范围内。
疾病条件
- 患者必须患有重大疾病,通常是指一些花费巨大、对患者家庭经济造成严重负担的疾病,如恶性肿瘤、尿毒症(肾衰竭)、重症肝病(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脑中风、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外伤重要脏器破裂、颅脑损伤、急性上消化道大出血、重性精神病、红斑狼疮、脑性瘫痪等。县级以上确定的年医疗费用在 2 万元以上的其他疑难杂症,患有国家规定的特殊传染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费用条件
- 患者已经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相关医保制度中按规定进行了报销,但自付费用仍然较高,超出了家庭的承受能力。在经济合作治疗报销后剩余的合规费用超过 1 万元时,有可能符合重疾保险和重疾救助条件(重疾保险是报销超过 1 万元部分的 60%,重疾救助是提供联合治疗和重疾保险报销后超过 1 万元部分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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