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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病长期处方管理办法
有家健康网 2025-05-13阅读量:8689
慢病长期处方管理办法明确: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可开具最长12周的处方,优先由基层医疗机构或中级职称以上医师开具,特殊药品(如麻醉类)除外,医保支付不受单张处方限制。
适用条件与范围
长期处方适用于诊断明确、用药稳定、依从性良好的慢性病患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处方量通常为4周,病情稳定者可延长至12周,但需医师严格评估并记录。特殊药品(如麻醉类、精神类)不得用于长期处方。开具机构与人员要求
首次处方需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中级职称医师或基层中级职称医师开具,再次开具可放宽。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医生参与,边远地区条件可适当放宽。医保支付与政策保障
医保部门不对长期处方的数量或金额设限,总额预算需考虑长期处方因素。明确禁止以费用控制、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处方开具,保障患者用药权益。患者管理与安全
超过4周的处方需强化患者教育,患者需签字确认。医师需动态评估病情,若病情不稳定则调整或终止长期处方,确保用药安全。
该办法通过规范流程、分级诊疗和医保支持,平衡了慢性病患者的便利性与用药安全,推动长期用药服务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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