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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98天还是128天
有家健康网 2025-03-28阅读量:7852
生育津贴的天数根据生育类型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础产假天数
正常生育 :女职工生育可享受 98天产假 ,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流产 :妊娠不满16周(含)流产的,生育津贴为15天;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流产的,为30天;妊娠满28周以上流产的,为42天。
二、特殊生育情形增加的天数
难产 :正常产假基础上增加 15天 ;
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 15天 ;
晚育 :2016年3月23日前生育的,增加 30天 (需符合地方规定)。
三、地区差异说明
北京市 :正常生育98天,难产+多胞胎按上述标准增加天数;
天津市 :妊娠满28周以上生育98天,生育婴儿再增加30天,难产同增15天;
青岛市 :与天津市标准一致;
广东省 :顺产98天,剖腹产128天(含80天奖励假,不发津贴)。
四、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4计算,以实际天数计发。例如某职工月均工资10000元,顺产98天,则津贴为:
$$10000 \div 30.4 \times 98 \approx 3227.65 \text{元/天}$$
总结
生育津贴天数通常为 98天 (含产前15天),特殊情况下可增加15天(难产)、15天/个(多胞胎)或30天(晚育)。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建议生育前咨询单位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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