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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休假规定最新规定

有家健康网 2025-03-29阅读量:6825

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及各地规定,孕妇休假规定如下:

一、产假规定

  1. 基础产假

    国家法定产假为98天,包含产前15天和产后83天。

    • 难产(如剖腹产)增加15天;

    • 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2. 特殊地区奖励假

    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提供额外奖励假,通常为30-80天,需符合当地政策。

  3. 产前检查假

    孕期产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不得扣减工资,具体安排应遵循医生建议。

  4. 流产假

    • 未满4个月流产:15天产假;

    • 满4个月流产:42天产假。

二、陪产假规定

  • 天数 :男方享受15天陪产假,部分地区(如上海15天、北京15天、云南30天)支持分次休。

  • 待遇 :工资、奖金等正常发放,可一次性或分次休。

三、其他权益

  1. 劳动保护

    • 怀孕7个月以上不得安排夜班、高强度或禁忌劳动;

    • 每日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每多1胎增加1小时。

  2. 生育津贴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未参保的由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标准发放。

  3. 劳动合同保护

    怀孕、产假、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除非严重违规)。

四、注意事项

  • 具体奖励假天数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 部分地方法规对产前假、哺乳假有额外延长规定(如上海、北京);

  • 建议孕前与单位沟通确认当地政策,避免权益受损。

以上规定综合了国家法律及地方性政策,确保孕妇在生育期间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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