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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休假规定最新规定
有家健康网 2025-03-29阅读量:6825
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及各地规定,孕妇休假规定如下:
一、产假规定
基础产假
国家法定产假为98天,包含产前15天和产后83天。
难产(如剖腹产)增加15天;
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特殊地区奖励假
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提供额外奖励假,通常为30-80天,需符合当地政策。
产前检查假
孕期产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不得扣减工资,具体安排应遵循医生建议。
流产假
未满4个月流产:15天产假;
满4个月流产:42天产假。
二、陪产假规定
天数 :男方享受15天陪产假,部分地区(如上海15天、北京15天、云南30天)支持分次休。
待遇 :工资、奖金等正常发放,可一次性或分次休。
三、其他权益
劳动保护
怀孕7个月以上不得安排夜班、高强度或禁忌劳动;
每日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每多1胎增加1小时。
生育津贴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未参保的由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标准发放。
劳动合同保护
怀孕、产假、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除非严重违规)。
四、注意事项
具体奖励假天数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部分地方法规对产前假、哺乳假有额外延长规定(如上海、北京);
建议孕前与单位沟通确认当地政策,避免权益受损。
以上规定综合了国家法律及地方性政策,确保孕妇在生育期间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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