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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有家健康网 2025-03-12阅读量:2030
汉中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因就医医疗机构等级、是否多次住院、是否使用大额医疗保险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信息。
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付比例为70%,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
- 退休人员: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5%,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5%,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5%。
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
门诊慢特病病种分为两类,报销比例均为85%,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9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92%;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94%。
- 退休人员: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9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94%;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96%。
多次住院起付标准
在一个参保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降低10%,多次住院的执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
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合规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额医疗保险予以报销,报销比例9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职工医保生育报销比例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顺产:二级医院1750元,三级医院2300元。
- 难产:二级医院2100元,三级医院2500元。
- 剖宫产:二级医院3600元,三级医院4400元。
并发症医疗费用报销
在分娩过程中发生的胎盘早剥、产后出血(出血量≥500ml)、羊水栓塞、子宫破裂、宫颈裂伤、子宫内翻、产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羊膜腔内感染等8种并发(合并)症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一种并发(合并)症增加500元,两种及以上增加1000元。除此之外的生育并发(合并)症,参照职工医保住院比例报销。
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大病医疗费用报销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汉中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是否多次住院、是否使用大额医疗保险等因素有所不同。门诊报销比例在50%到75%之间,住院报销比例在90%到96%之间,生育报销比例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大病医保报销比例在50%到65%之间。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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