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动态
热点资讯
职工医保门诊报销范围标准及规定
有家健康网 2025-03-12阅读量:5347
职工医保门诊报销范围及标准如下:
- 普通门诊 :
起付标准 :一级及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为200元,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400元。
支付比例 :在职职工在一级及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在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70%和60%。
最高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年度支付限额为2000元,退休人员为3000元。
- 门诊慢特病 :
一类门诊慢特病 :起付标准为42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在职职工按75%支付,退休人员按80%支付,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二类门诊慢特病 :门诊治疗执行住院报销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只收取一次起付标准费用,与住院起付标准合并计算,统筹基金报销限额与年度住院最高报销限额合并计算。
- 其他规定 :
起付线累计 :一个结算年度内,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
倾斜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继续给予5个百分点的倾斜,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
建议:
了解当地政策 :由于各地政策和报销比例有所区别,建议参保人员详细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具体报销政策和比例。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定点医疗机构,确保能够享受到医保报销的待遇。
及时就医 :在符合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应及时就医,避免因超过起付标准而无法享受报销。
联系我们
-
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
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