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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转医保
有家健康网 2025-05-25阅读量:8397
异地就医转医保可直接结算且享受与本地同等待遇,需按规定办理备案或转诊手续。若参保人需异地转诊就医,可在本地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院办理,医院为其出具转诊意见并备案登记,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可直接持二代社会保障卡前往就医地结算。经转诊医院检查、会诊仍不能确诊或不能控制病情发展的疑难病症,转诊医院不具备诊治、抢救危重病症患者的条件,转诊医院缺少必需的检查、治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情形可申请转诊(特殊情况不将在本院入院治疗作为开具《转诊单》前提,原则上转往三级医保定点医院),且备案审核通过后跨省异地就医费用在医院直接结算并享受相应医保待遇,备案有效期通常为6个月,期间可多次就诊结算,超出有效期因同种疾病需继续治疗的,可在到期前1个月内申请一次延期,时效6个月,同时转诊转院一个治疗周期一般不超3个月,超过应申请延期,通常一次有效,再次就医需再办,同一疾病多次在同一家医院住院,第二次及以后可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要求及流程,不符合转诊条件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统筹地区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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