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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生育津贴政策
有家健康网 2025-03-29阅读量:8482
河南洛阳的生育津贴政策如下:
领取条件
- 在本市正常参保并足额缴纳保费的女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
- 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女职工,连续参加职工医保满 12 个月的,可按照规定的产假时间,享受生育津贴。如果工作变动,导致参保中断,则缴费月份需要重新计算。
- 若女职工在生产时未连续缴满 12 个月,在孩子 1 周岁以内缴满 12 个月,同样可以享受生育津贴,此种情况须到参保区经办机构线下办理生育津贴报销业务。
- 需提前激活个人社保卡(医保卡)上的银行账户,如未激活,将影响生育津贴 “免申即享” 待遇的正常发放。
津贴标准
-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生育的,按照规定产假可享受 98 天生育津贴;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在增加的 90 天产假期间,也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即合计享受 188 天生育津贴。难产的女职工可增加 15 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 15 天生育津贴。
- 女职工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可享受 15 天生育津贴;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可享受 42 天生育津贴。
- 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 30 计发。
发放方式
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洛阳实行生育津贴 “免申即享”。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出院时,医保信息系统将及时整合职工参保缴费信息、生育信息和生育津贴计发所需参数,对符合条件的,医保信息系统会自动生成生育津贴受理业务,经审核后 10 个工作日内发放至参保职工银行账户。
男职工补助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满 1 年)配偶(无工作单位)生育的,且未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待遇的,可以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2024 年男职工生育补助金额为定额 1000 元。已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再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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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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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