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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苏州生育津贴标准
有家健康网 2025-03-29阅读量:5208
根据搜索材料,2025年苏州生育津贴的标准如下:
享受条件
- 1.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女职工在生育分娩时需具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 2.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用人单位需为职工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计发标准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
1. 计发基数
计发基数按职工生育分娩时对应用人单位前12个月人均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如果用人单位实际缴费不足12个月的,则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
2. 计发天数
- 顺产:158天(含60天延长产假)
- 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即173天
- 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其他福利
1.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2023年7月1日及以后生育的补助标准为2642元。
2.产检补贴:怀孕满12周可申领2000元,直接抵扣检查费
3.分娩报销:顺产最高报5000元,剖腹产再增加20%额度
4.育儿退税:3岁以下子女每月抵扣1000元个税
拨付时间
- 正常情况:生育津贴于职工产(休)假期满次月支付
- 特殊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则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其生育津贴
注意事项
-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享受:生育津贴是工资性补偿,与产假工资不重复享受。如果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前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高于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总结
2025年苏州生育津贴的标准主要取决于职工的产假天数和用人单位前12个月人均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具体金额需根据个人情况计算,但总体上,顺产可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难产和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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