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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废止了吗
有家健康网 2025-03-29阅读量:2682
《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废止。该条例最初由国务院于2003年4月27日发布,并自200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随后,在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对条例进行了修订,并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尽管一些地方性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实施细则可能因为与国家层面的《工伤保险条例》相冲突或者其他原因被废止,例如《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已于2004年1月1日被废止以配合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但是这并不影响全国范围内适用的《工伤保险条例》的有效性。
实际上,《工伤保险条例》是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之一,它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提供了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并促进了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同时也分散了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最新的信息,《工伤保险条例》仍然在不断地更新和完善之中,比如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标准调整至每天30.33元,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因此,可以明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作为一部重要的社会保障法规,目前依然有效并且持续为保护劳动者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具体的条款内容或是有关工伤保险待遇的信息,可以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相关司法解释、指导意见等资料。同时,针对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具体执行标准,建议关注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或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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