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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4最新标准
有家健康网 2025-03-29阅读量:607
2024 年青岛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最新标准如下:
- 门诊统筹
- 在职职工:在基层(含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 80%、70%、60%。基层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 500 元,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 800 元。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 6000 元。
- 退休人员:在基层(含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 85%、75%、65%。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 7000 元。
- 住院
- 在职职工:年度累计在 4 万元以下的部分,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药机构分别报销 90%、88%、86%;4 万元以上的部分,统一报销 95%。
- 退休人员:年度累计在 4 万元以下的部分,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药机构分别报销 95%、94%、93%;4 万元以上的部分,统一报销 97%。
- 门诊慢特病
- 在职职工: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 92%、88%、86%,社区定点报销比例为 92%。
- 退休人员: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 80%、70%、65%,社区定点报销比例为 80%。
- 大病医疗保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三类困难人员职工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 5 个百分点,由 75% 提高至 80%,取消大病保险报销限额。其他职工报销比例为 90%,补助限额为 40 万元。
- 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11 项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限门诊支付,报销比例为 86%,参保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1.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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