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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三个目录是指哪三个目录
有家健康网 2025-03-29阅读量:209
医疗保险的“三大目录”是指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分类管理
药品目录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类:
甲类药品 :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或治疗费用较低的药品,可全额纳入报销范围,参保人仅需自付少量费用;
乙类药品 :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较高的药品,需参保人先自付一定比例(通常为10%-20%),剩余部分再纳入报销范围。
新增药品机制
定期调整药品目录,例如2025年2月新增91种新药,通过准入法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临床价值。
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包含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如手术、检查、治疗等,由物价部门制定收费标准。
三、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涵盖住院床位费、门诊留观床位费、手术室使用费、急救车费用等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明确列出可报销的设施范围。
补充说明
报销规则
参保人员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且费用需符合目录标准。例如,甲类药品全额报销,乙类药品自付比例一般为10%-20%;
甲类 :参保人无需自付,按约定比例报销;
乙类 :参保人先自付10%-20%,剩余部分报销。
目录动态调整
三个目录均采用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临床需求、药品/诊疗技术发展及费用变化定期更新。
四、跨省结算的扩展
根据最新政策,10种门诊慢特病已实现跨省结算,进一步优化了异地就医保障。
以上内容综合了医保政策的核心要点,确保覆盖药品、诊疗、服务设施三大核心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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