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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有家健康网 2025-03-13阅读量:1884
榆林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如下:
- 基本医疗费用报销 :
- 超过起付标准但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的费用,按比例报销。具体比例为: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88%;二级医院起付线700元,报销85%;三级医院起付线900元,报销82%。
- 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
- 超过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的部分,进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支付范围,按92%的比例报销,上不封顶。
- 报销材料准备 :
- 参保职工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报销: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出院诊断证明、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医药票据、各项费用明细清单、医保证和医疗保险IC卡等。
- 报销流程 :
参保职工在市内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医时,凭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按规定报销结算后,属于个人负担的部分,可从个人账户中扣除;个人账户不足支付的,由职工个人自付。
对于省内异地就医,参保职工可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跨省需按规定办理异地登记备案后到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支付比例参照市内医疗机构。
- 商业保险公司介入 :
- 商业保险公司于次月10日前,将上月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及时支付给医疗机构。剩余自付部分符合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规定的,由参保居民提供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结算单等有关材料,经所在县区承办大病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审核后,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结算。
建议:
参保职工应提前了解并确认自己的医保待遇标准,包括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等。
在就医过程中,尽量选择定点医药机构,以便于直接结算,减少垫付和后期报销的麻烦。
对于异地就医,务必提前办理异地登记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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