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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州市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有家健康网 2025-03-13阅读量:7376
60%-70%
河北省沧州市的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补偿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住院补偿 :
-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 大病补偿 :
-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 异地就医报销 :
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
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
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5%。
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
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
建议:
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 :根据病情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就诊,以最大化报销比例。
注意报销限额 :了解不同医疗机构的报销限额,避免超支。
保留相关凭证 :妥善保管所有就医凭证和费用清单,以便报销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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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时间(全年无休)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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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7号